加拿大人范威一审被判死!曾在广东设立制毒窝点
继加国毒品走私犯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大陆被判死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因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广东江门中级人民法院网站30日消息,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范威、伍子平等人合谋共同制造、贩卖毒品,并纠集被告人马克(美国籍)和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四人均为墨西哥籍)等制毒技术人员和曾显梁、李荣富等制毒人员;2012年7月至11月,范威等人在广东台山设立制毒窝点,共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威、伍子平、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曾显梁、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违反中国法律,贩卖、制造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对范威、伍子平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被告人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均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亦系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曾显梁、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内容显示,判决宣告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各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大陆因走私贩毒被捕的外国人中,日韩人数占最多。(示意图/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