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寻死」把女童碎尸 广东男6个月就被判「立即死刑」

女童失踪时报纸上的寻人启事。(图/翻摄新快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东佛山市1月4日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童案,11岁女孩小珊(化名)在前往学校路上被张姓男子拐走,接着被带往租屋处勒杀肢解。张姓男子被逮捕以后表示,自己想要自杀,但已经失败2次,才会想借由「被判死刑」的方式完成愿望;佛山法院近日宣布一审结果,将张男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张男在1月4日的上午7点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遇见小珊,并以协助女儿作业借口把小珊带回租屋处。好心帮忙的小珊一屋内便被囚禁,并在隔天下午被张男以网线勒死,尸体还遭到肢解。

张男在1月6日被警方逮捕,他向警方供称,自己就是杀人碎尸凶手作案动机是想借由「死刑」来自杀,并表达自己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也未表现出任何悔恨和道歉。警方表示,张男有过2次自杀未遂的经历,厌世已久才产生「杀人伏法」的念头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张男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对象还是11岁的未成年人,量刑必须从严考虑,「张男为使自己伏法而杀害完全无辜的未成年人,犯案动机和意图非常恶劣,且手段凶残,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尽管张男犯后坦白承认,但行为太过凶残,还是被判处死刑,且要立即执行,张男得知结果以后也决定不提出上诉。● 《ET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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