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柯文哲小纸条写「晶华orange出国」教唆逃亡!辩护律师火力炮轰

台北地院审理柯文哲等人移审庭,合议庭今天凌晨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币3000万元交保。(报系资料照)

台北地检署以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四大罪」起诉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人,喧嚣多时的京华城案终于进入尾声。北院昨(26)日晚间召开羁押庭,民众党团及柯粉现身支持,而检察官也举出柯文哲撕碎的纸条「晶华→orange出国」,认为柯教唆贴身帐房「橘子」许芷瑜在检方搜索的前一天逃亡。对此,柯文哲律师陆正义质问检方,柯不知检廉8月30日搜索,又怎会抢先在前一天指示橘子出国?

辩护律师陆正义质疑,检方认为柯文哲抢先在搜索的前一天指示许芷瑜出国,但柯当时并未提前得知,检调会在8月30日当天清晨7时会前来搜索住家等处,检方未能证明柯文哲指示许芷瑜逃亡的相关证据,如何能认定许为共犯?

陆正义进一步指出,许芷瑜是否回国,与柯文哲本案是否羁押根本毫无关联,若因此认定二人有湮灭罪证纯属率断,「许芷瑜不回国,就声请延押,许芷瑜一天不到案,羁押原因则不消灭,被告何来交保的一天?」

北院裁定说明,依刑事诉讼法采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下,检察官应负实质举证责任,法院并无接续检察官实质举证责任而依职权调查证据的义务;另外,检察官虽指同案被告许芷瑜逃亡在外,却未具体提出相关涉案情节,事实晦暗不明风险已降低。

台北地院审理柯文哲等人移审庭,合议庭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币3000万元交保、曾在柯文哲竞选总统期间担任竞总财务长的李文宗,则以800万元交保、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以500万元交保、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4000万元交保、前议员应晓薇1500万元交保,5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