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上網搜殺人法勒斃前女友判15年定讞 法院判賠死者雙親834萬

健身教练张育铭不满前女友分手,以整理搬家物品为由约前女友回租屋处,趁女友背对他时勒毙,警方到场时他反锁房门持刀自戕无碍,最终判刑15年定谳;民事部分,前女友父母向张求偿,一审判张共应赔偿794万余元,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判张共应赔偿834万余元,可上诉。

35岁张育铭因前女友2022年2月间提分手,上网搜寻杀人手法,又向朋友透露杀前女友念头,并将前女友约到原本两人同住的租屋处,趁她背对时勒毙。杀人后打电话给好友,称要自杀并交代后事,警方获报到场,张却将门反锁并自残,员警及时救下。

一审判张无期徒刑,二审认为张是预谋杀人,但张还知悔悟,有中高度再社会化可能性,若处无期徒刑,等到假释时能否复归社会是个问题,悖于教化矫正作用也不符罪刑相当原则,改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民事部分,前女友父母向张分别求偿727万元、690万元,一审判决张育铭应给付前女友父亲402万3104元、前女友母亲392万3192元,共计794万6296元。

前女友父母不服提上诉,认为张育铭应各再给付150万元精神慰抚金;高院认为,被害人案发时正值花样年华,并有正当工作,父母含莘茹苦将她养育成人,却因刑案骤失爱女,哀痛逾恒,精神上确实受有莫大苦痛。

高院认为,张育铭只因前女友无法继续交往,一时情绪失控而残忍杀害前女友,导致双亲终生承受难以弥补的哀恸及遗憾,虽张案发后一度自残,但已获刑事宽典,双亲也难因此慰抚哀伤而使心境平和。

高院审酌张曾是超商店员、健身教练,名下无资产等一切情状,认为张应再各给付前女友父母各20万元精神慰抚金,改判张共应赔偿834万6296元。

健身教练张育铭不满女友分手勒毙对方,最高法院判15年徒刑定谳,民事部分二审判赔834万6296元。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