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茶师勒昏前女友软禁 判囚8年定谳!法官赞父明理没护短

▲嘉义男子刘纹瑞(中)险勒杀前女友,刘父巧遇被害人得知儿子犯错,大义灭亲护送被害人报警就医。(资料照/记者翁伊森翻摄,下同)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嘉义男子刘纹瑞疑心邓姓前女友另交男友、不跟他复合,去年(2023年)传讯息呛声「我命不要也可以」等语,邓女仍不读不回,刘索性变身恐怖情人,酒后夜闯香闺勒昏邓女带走软禁、怕东窗事发不将邓女送医,奄奄一息的邓女坚持生存意志,经刘父护送逃离获救,刘男到案否认意图杀人,一、二审均以杀人未遂等罪论处,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刘8年徒刑定谳。

刘男于案发前从事制茶代工,和离婚独自扶养女儿的邓女交往同居,刘易情绪化、酒后常捶胸自虐,双方多次争吵,去年6月刘搬走分手随即反悔,想挽回但女方不肯,刘跑去邓家见1名许男走出,以为其中有暧昧,拦住许打一架,经警员到场处理,查明许只是跟邓谈工作。

刘男不死心,传讯息打电话给邓女都被不读不接,同月3日深夜起,刘传讯息给邓女呛声「都无所谓了,命一条而己,随便了」、「看懂妳了,祝(注)意了,我命不要也可以」、「妳等着,记住今天是妳让我疯起来的,没用了,我疯起什么都不要了」等语,邓女虽害怕但还是没回应。

同月11日凌晨0点多,刘男酒后踩踏轿车车顶、爬进邓女2楼住处,叫醒熟睡的邓女扬言「敢玩弄我,要给妳死」,刚讲完就用预藏电线狠勒邓女脖子,邓女挣扎无效、缺氧昏厥,刘见状松手,拔掉邓女住处监视器电源,将邓女扛下楼拖进车内,先后载往摩铁与自家老宅软禁。

期间邓女苏醒要求就医被拒,当天上午9点多在刘男老家趁刘短暂离开空档,邓女强撑虚弱腿软的身体逃到大马路上,刘父恰巧经过,得知儿子犯下大错,毫不犹豫护送邓女去报警。

刘男到案被羁押,辩称传讯息说气话非恐吓,他坦承用电线对邓女勒颈但否认意图杀人,声称被邓女言语激怒失控,但「没有勒很大力,看她脸色变了就放开」,刘起初声称因邓四肢无力讲不出话,所以没送医,后改称邓意识清醒,还在他车内大吼大叫与翻滚。

法官指邓女就医时距离遭勒颈已约10小时,颈部绞勒痕仍十分明显,脸部清楚可见充血及点状出血,报案时说话会喘、精神委靡,到医院放松后持续昏睡,怎可能前1秒奄奄一息、下1秒生龙活虎反抗,刘男不仅胡说,更证明他勒住邓的脖子用力很重、持续时间不短,当下确有杀人意图。

刘男写道歉信与手抄20份《心经》给邓女求情、出庭还掉泪。邓女心软,表示本案之前,刘从没对她动粗,也很善待她跟她女儿,她很伤感刘变了样,愿宽恕刘有改过机会,盼刘了解「感情走不下去、不是都别人的错」,也希望刘以后好好做人,「不要再骚扰我跟我女儿」。

一审认为刘男自身情绪控管不佳、犯罪手段残暴,使邓女蒙受心理创伤,但邓女沉淀后选择原谅,加上刘父明理没护短、开庭旁听关心儿子,亲人支持足以助刘改过,将刘所犯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10月,连同剥夺行动自由罪判刑10月,合并应执行8年4月徒刑,另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上诉后,二审查明刘男托父亲与邓女达成和解,邓女同意对刘男从轻量刑,据此将杀人未遂罪改判7年8月徒刑,连同减为8月徒刑的剥夺行动自由罪,合并应执行8年徒刑,最高院驳回刘男上诉,全案定谳。恐吓危害安全罪减为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二审判决后已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