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手脚遭反绑溺毙浴缸 法官:非杀人!狠姨轻判8年定谳

▲狠心阿姨虐死15岁少年,判刑8年定谳 。(图/施姓阿嬷提供、《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刘姓女子,因15岁外甥在练习写字时打瞌睡、摸鱼,她竟以童军绳反绑少年手脚,命少年躺在满水位浴缸里,再压头进水30秒,然后自行离去抽烟,没想到返回时,少年已经溺毙。一审刘女判刑12年,二审改依「家暴伤害致死罪」判刑8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被害少年有轻度智能障碍,常遭家人体罚、殴打,学校通报社会局列为高风险辅导家庭。2018年6月间,少年因玩火引发火灾,由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接手安置,安置半年后,少年的母亲过世,社会局评估过后,决定让少年到三重区与阿姨、父亲同住。而本案发生于去年8月6日晚间,少年在家练习写字,但又摸鱼、打瞌睡,让阿姨刘女非常不满。

刘女命少年半蹲,但少年不听,刘女大怒,取出童军绳将少年叫到浴室中,反绑少年双手双脚。少年哭叫:「阿姨不要绑我!」刘女不听,仍在浴缸中捆绑少年。刘女接着将浴缸的水放满,再压少年的头进水约30秒,呛他:「你不乖,这样有比较舒服吗?」随后刘女到客厅抽烟,浴室虽然不断传出少年的挣扎、打水声,但刘女置之不理,直到3、4分钟后才回到浴室,但少年已经面部朝下,失去意识。刘女紧急将少年送医,最后仍回天乏术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刘女否认犯罪,仅承认体罚少年。一审法院最后认定她犯「家暴杀害未成年人罪」,判刑12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刘女改口承认犯罪,并请求轻判。

高院审理后,认为刘女于少年之母因病过世后,即收留少年之父、妹同住,且平日帮忙照顾少年及少年之妹,再加上犯后坦承犯行,刘女还在侦查中多次表明希望法院判处死刑,对犯行深具悔意,且事发立刻报警送医,无从证明她有杀人的确定故意或不确定故意。此外少年之父到庭表示愿意原谅刘女所为,另外高院也认为她符合自首减刑要件综合判断后,高院改依照「家暴伤害致死罪」将刘女判刑8年。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26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