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脚反绑、压入浴缸溺毙!狠心阿姨虐死15岁少年改判8年

▲少年遭反绑,溺毙在浴缸中,狠心阿姨遭判刑8年 。(图/施姓阿嬷提供、ETtoday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女子刘佩雯,因15岁外甥在练习写字时打瞌睡、摸鱼,她竟以童军绳反绑少年手脚,命少年躺在满水位的浴缸里,再压头进水30秒,然后自行离去抽烟,没想到返回时,少年已经溺毙。一审依照「家暴杀人罪」,将刘女判刑12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8日二审改将刘女改判8年。可上诉。

案发生于去年8月6日,被害少年有轻度智能障碍,常遭家人体罚、殴打,学校通报社会局列为高风险辅导家庭。前年6月间,少年因玩火引发火灾,由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接手安置,安置半年后,少年的母亲过世,社会局评估过后,决定让少年到三重区与阿姨、父亲同住。

案发当天晚间,少年在家练习写字,但又开始摸鱼、打瞌睡。阿姨刘女先命少年半蹲,但少年不听,刘女大发雷霆,取出童军绳,并将少年叫到浴室中,反绑少年双手双脚。少年哭叫:「阿姨不要绑我!」刘女不听,仍在浴缸中捆绑少年。

刘女接着将浴缸的水放满,淹到只剩少年的头在外面,再压少年的头进水约30秒,呛他:「你不乖,这样有比较舒服吗?」随后刘女到客厅抽烟,浴室虽然不断传出少年的挣扎、打水声,但刘女置之不理,直到3、4分钟后才回到浴室,但少年已经面部朝下,失去意识。刘女紧急将少年送医,最后仍回天乏术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刘女否认犯罪,仅承认自己体罚过当,充其量为过失或者伤害致死罪。一审法院认为少年体型瘦弱,刘女可预见少年可能因此溺毙,因此仍认定刘女成立「家暴杀害未成年人罪」,判刑12年。

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时,刘女改口承认凌虐少年致死,请求轻判。全案于8日宣判,由于刘女符合自首减刑要件,高院再审酌她于少年之母因病过世后,即收留少男之父、妹同住,而少年于终止安置后亦同住,平日帮忙照顾少年及少年之妹,犯后坦承犯行,刘女还在侦查中屡次表明希望法院判处死刑,对犯行深具悔意;另外少年之父到庭表示愿意原谅刘女所为,高院因此将她改判8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