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 健身教练勒死女友 上法庭「说这些话」无期徒刑改轻判
曾经担任健身教练的张姓男子,去年不满女友分手,他透过社群网站搜寻杀人手法后将她勒死。(示意图/达志影像)
曾经担任健身教练的张姓男子,去年不满女友分手将她勒死,一审依杀人罪将他判处无期徒刑,但二审考量他在法庭上说,「因为冲动犯下杀人案件,至今仍反省忏悔」「永远不会放弃」,法官认定他尚非完全不知悔悟,改轻判15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张男与被害人去年初协议分手后,他因不甘与分手,陆续透过社群网站搜寻杀人手法,去年2月17日起,向友人表示其欲杀害她;2月22日下午他到与她之前共同租屋处见面并整理即将搬迁的物品,因张男仍无法接受与分手的事实,于是行凶杀人。
张男趁她背对其并侧躺在床上之际,以右手勒住她颈部,再以左手将她头部自后用力往前推,并以全身力量压制她致无法挣脱,她终因颈部遭受极大压力而窒息死亡。
新北地院一审认为张男犯行重大,但将他与社会长久隔离,除可达社会防卫的目的,并可使他面对往后的监禁岁月,借由忍受对自由的渴望及良心的自责煎熬,悔悟反省所为,对自己所为罪行负责,以收惩儆之效,判处无期徒刑,张及检方都提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张男杀意甚坚,手段残忍,但他在法庭上说,「现在我觉得千错万错还是我的错,不管怎样,杀人都是错的,每个人有选择自己爱的人的自由,包括被害人」,「我今天犯这样的罪,不宜辩解」,并具状表示「因为冲动犯下杀人案件,至今仍反省忏悔、后悔一时的过错…虽尚未取得家属谅解,但永远不会放弃」,尚非完全不知悔悟。
二审认定,张男在盛怒失控下,萌生杀意将被害人勒毙,并非事先缜密计划所为,始终坦承杀人并交代犯案经过,依杀人罪改轻判15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