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利多!基本生活費調升 四口之家明年報稅可多扣2.8萬元

明年报税将有减税利多。 记者侯永全/摄影

明年报税将有减税利多,主计总处昨(16)日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4.9万元,初步估算今年基本生活费可望调升至20.9万元,较去年增加7,000元,已连七年调升,明年5月报税即可适用,多口之家较有感,初估有235万户受惠。

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基本生活费课税标准是依主计总处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计算。

历年基本生活费调整情形

基本生活费代表每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依法规定不课税。不过,实际的基本生活费金额与受惠人数,以财政部年底公告为准。

若以四口之家试算,假设其余条件不变,明年申报综所税每人可以多减除7,000元,明年报税可多扣2.8万元,适用5%税率者,可望省税1,400元;适用12%税率者,可望省税3,360元。

由于基本生活费是算「人头」,扶养亲属愈多,可减除的基本生活费就愈多。

若是单身小资族且无扶养亲属,原本可享有的免税额9.7万元、标准扣除额13.1万元,加总起来已经22.8万元,已超过基本生活费,因此无法再从综合所得额中多扣。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因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涨幅达标,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比较的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皆有随CPI涨幅调升,垫高比较基础后,可能降低基本生活费减税效果。

换言之,部分减税利益反映在各项扣除额调高、部分则反映在基本生活费调升。

纳保法自2017年上路后,立法保障国家不可对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课税,财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费,从2017年每人16.6万元、2018年每人17.1万元、2019年每人17.5万元、2020年每人18.2万元、2021年每人19.2万元、2022年每人19.6万元、2023年每人20.2万元、2024年每人20.9万元,年年调高。

依据纳保法规定,为了保障民众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费不课税,若申报户基本生活费用总额,超过依所得税法规定可减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则两者差额,还可进一步自申报户当年度综合所得额减除。

依据规定,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总额比较基准的包括: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储蓄投资以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