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出包 酒駕一案兩判

台东发生酒驾案件疑被检方起诉2次、法院判2次的乌龙事件,且2次判决结果不一样。本报资料照片

最高法院院判决指出,陈2023年9月25日因酒驾遭起诉,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同年12月4日判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但今年4月23日,同案又再次声请简易判决,5月22日判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地检署发现错误,请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救济。最高法院确认该案被告及犯罪事实均相同,属同一案,检察署检察官就同一事实案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院未察,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用法违误,撤销第2次判决。

法界人士认为类似一案两判也曾发生,检察官、法院可能程序作业环节上出错,导致同案重复移送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