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準則變相廢制服?潘文忠澄清:尊重各校決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邀请教育部对「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的实施进行专题报告,教育部长回应立委质询。记者李芯/摄影

教育部日前公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其中规定学校不得惩处违反服装仪容规定的学生。对此,有教团质疑是变相废除制服,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强调,没有要废止制服,是尊重各校服装仪容委员会透过民主程序作出的决定。

国中小奖惩准则规范全国国中小学校一致性的奖惩及管教基本原则及相关程序,准则第10条规定学校对于违反服装仪容规定之学生不得加以惩处,国教行动联盟担心恐变相废除制服及服仪规定,等同告诉学生可以不需要遵守学校服装仪容规定。

潘文忠今天回应指出,109年通过国中小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的原则,当时就提到要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组成服仪委员会,共同依照民主参与程序订定各校的服装仪容规定,以及不要以违反服装仪容相关规定做惩处,这次国中小学生奖惩准则只是延续这样的做法。

立委洪孟楷表示,此举是不尊重教学专业,质疑是否要废除制服?潘文忠强调,并没有要废止制服,会尊重各校决定,因为现今全国一致的规范已经不合时宜。

潘文忠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希望服装仪容是美感教育的一环,如果只是单用「不合服装仪容规定」就做奖惩,是违背教育目的。过去曾发生天冷时学生只是加上外套就被惩处的情形,或者学校要求鞋子是白的,学生就用立可白涂掉鞋子上的黑线,应该让师长对孩子进一步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