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小奖惩准则遭疑废除制服 潘文忠举不当惩处案例回应了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疑教育部要废除国中小制服制度。(林志成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日邀请教育部长潘文忠(图)列席就「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检讨」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潘文忠于会前受访。(刘宗龙摄)

教育部最近公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立委今天质疑,这项规定公布后,形同要废除制服制度。不过教育部长潘文忠肯定的回复,没有要废止制服。

教育部4月30日公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新增违反服仪规定只能正向管教、口头纠正等,不得惩处,也不得以情感交往、情感关系暧昧为由惩处学生。

不过国教盟1日提出疑虑, 服装仪容为生活教育的一环,对于国小及国中学生,为维护校园及人身安全,穿着校服更有必要性。准则第10条规定学校对于违反服装仪容规定之学生不得加以惩处,等同告诉学生可以不需要遵守学校服装仪容规定,形同变相废除制服,以及学校对服仪的穿着要求。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邀请潘文忠到立法院专案报告「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施行迄今之成效之检讨」,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询指出,教育部公布的这项准则,重视是学生权益,却未考虑到教师专业。

洪孟楷表示,学生穿制服到校,可避免一些人刻意穿名牌来进行比较,也可展现群体的荣耀。但教育部公布这个准则后,学生违反服装仪容规定,老师只能以口头纠正等进行正向管教,最后老师可能就不管了,形同废除制服制度。

潘文忠表示,过去曾有学生因天气冷,加了一件保暖外套,就被学校惩处;也有学校要求穿全白的鞋子,学生只好用立可白把鞋上的黑线涂掉。这些惩处都很不适当。

潘文忠说,「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并非新规定,而是延续109年8月颁布的「国民小学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及「国民中学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从那时候开始,学生违反服装仪容规定,学校就不能施以记过等惩处。

对于立委质疑教育部是要废除制服制度,潘文忠肯定的说「没有」,而是由学校须依照民主参与程序设置服装仪容委员会,师生共同律定服仪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