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标章有期限 过期仍宣传遭开罚

公平会16日表示,佳美百事购有限公司在Yahoo!奇摩超级商城网站销售Honeywell型号HPA-200APTW空气清净机商品,刊载「欧洲能源之星/台湾节能标章双认证」文字,广告予人印象该商品除获有国外能源之星认证外,亦获有我国能源局节能标章之认证,较其他规格相仿之空气清净机,更具减少能源消耗之效用。

但是经公平会调查,该商品在我国获有节能标章的有效期限仅为2018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限届满后并未重新取得节能标章验证,但广告却仍持续刊载具有我国节能标章认证的文字,与事实不符,公平会因此处佳美百事购有限公司10万元罚锾。

公平会也再次叮咛,消费者购买家电商品之前,可至节能标章全球资讯网(https://www.energylabel.org.tw/)查询所选购的商品,是否获有节能标章认证,另呼吁业者登载具「节能标章」的广告文字,一定要有所依据,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