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业急救箱药品过期 遭罚!
台南市营业卫生自治条例已于今年六月二十七日正式实施,该市卫生局并于近日展开稽查;结果发现,一家美发业者所准备的急救箱内药品已过期,而且从业人员并无健检纪录。该局已开立限期改善通知单,要求业者28日内改善完成,若届期仍未改善,将依法处以负责人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营业卫生自治条例实施 南市卫局展开稽查(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台南市去年底通过「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缓冲期半年,且已于今年6月27日正式施行,该自治条例规范内容涵盖旅馆业、美容美发业、浴室业(含温泉)、娱乐业、电影片映演业及游泳业等营业场所。
台南市卫生局表示,业者应符合卫生规范,应具有效消毒方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管理人员教育训练及适用各业别的卫生规范。
卫生局强调,许多业者都忽略每三年应参加卫生局所办理的卫生管理人员教育训练、每年定期健康检查及急救箱内药品的效期,业者应尽速自我检视是否符合本自治条例相关规定,避免受罚。
资料来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