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三莺线工程疑剥削印尼移工 时力吁进行全面劳检

捷运三莺线工程疑剥削印尼移工,时力吁进行全面劳检。(邱显智办公室提供)

台北捷运三莺线工程疑剥削印尼劳工,不仅加班超时,薪资更低于基本工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及台湾国际劳工协会(TIWA)偕同受害移工,今天共同召开记者会揭露捷运三莺线工程的恶劣劳动条件,并呼吁劳动部应积极协助相关受害移工,对工程标案进行全面劳动检查。

邱显智表示,在三莺线捷运系统计划统包工程中,共有台湾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义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共同得标。在荣工部分,又与印尼国营营造业者维卡(PT. Wijaya Karya)合作承揽建造。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于本月8日接获由荣工公司引进、于台湾从事三莺线捷运工程的印尼移工申诉,他们的薪资是由印尼维卡以印尼盾直接发放至印尼帐户,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币,每月加班时数最高达176小时,且每小时加班费仅有47元台币加班费,不但超过台湾法令规定的每月加班上限46小时,薪资及加班费更远低于台湾法令明文规定的基本工资。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专员许淳淮表示,这些三莺线捷运的印尼移工在印尼的时候,都与印尼维卡签署劳动契约,该份劳动契约载明,每月薪资为印尼盾「5条」,约台币一万元,每周正常工作六天,每小时的加班费为22000印尼盾,约台币47元。

许淳淮表示,由申诉印尼劳工提供的薪资单中可见,每月本薪约仅有9677元台币,每小时的加班费约台币47元。因此就算他们月加班时数高达176小时,领到的全部薪资也只有18000元台币,不但违反诸多劳动法令,且与基本工资规定标准相差甚远。薪资单皆为印尼文,而全部薪资皆是由印尼维卡直接发放至移工印尼的帐户,而非引进移工的荣工公司。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理事长陈素香表示,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员会的文件中显示印尼维卡与台湾的荣工公司,是以合作承揽关系共同负责台北捷运三莺线的建造。但问题是,到底合作的模式是什么?荣工公司是否作为印尼维卡的人头公司,帮印尼维卡违反法令引进印尼移工,是否为血汗剥削移工的合谋者?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胡欣野专门委员表示,知悉相关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处理当中,目前看起来会涉及到未达基本工资、加班超时、没有依照应有的加班费进行给付。依照就业服务法相关法规,特别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规雇主事实上就是荣工,应负责任。又依照劳基法第22条,必须依照法定通用货币作给付,也就是新台币,使用印尼盾与规定不和。在地方政府裁罚后,用一比一的比例,废止聘雇许可,并协助移工进行转出。而移工宿舍若违反规定也会有相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