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万元补助 退保1年仍可领 国民年金好康条件放宽 但须留意第28条5年时效规定

国民年金生育给付有5年请求权时效,若超过期限将不予给付。(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有工作保劳保,没工作保国保」,政府在97年开办国民年金(国保),提供缺乏社会保险的族群,也能享有基本保障。国民年金提供5大给付保障,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碍年金、遗属年金、生育给付、丧葬给付等。

其中,国保生育给付金额,是按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当时之月投保金额,一次发给2个月,如果是双胞胎则给付4个月、3胞胎给付6个月,以此类推。目前月投保金额为19,761元,生育给付2个月为39,522元,生双胞胎可领4个月则为79,044元。

被保险人如果在国保有效期间分娩或早产,不论活产或死产,都可以请领生育给付。不过,流产、葡萄胎及子宫外孕等,则不得申请生育给付。

此外,卫福部今年4月函释放宽,国保被保险人如于加保有效期间怀孕,于退保后1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且未领取其他社会保险生育给付者,仍得依规定请领生育给付。(文章未完…全文见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