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缴20年一场空 2百万退休金惨遭充公 留意劳退金条例28条规定
往生者的劳退金,遗属万一超过10年时效仍未领,就会丧失请领资格。(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劳工退休后的主要财务支柱,包括劳保及劳退。劳保属于社会保险,老年年金活到老领到老;而劳退则属于「个人退休金专户」,由公司依照个人薪资的6%每月提拨入帐户,劳工也可以自行提缴6%以内。
劳保在劳工死亡时,遗属可申请死亡给付,包括丧葬津贴、遗属津贴(被保险人于98年1月1日前有保险年资者始得请领)、遗属年金等。
多数人较熟悉劳保的死亡给付,但往生者的劳工退休金,却容易被遗属忽略,万一超过10年的期限,就会丧失请领资格。据劳保局统计,因超过10年请求权时效,而丧失请领资格的退休金帐户,高达2.4万户,这些专户里的钱,都会被充公。
新制劳退为个人退休金专户,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8条第4项规定,遗属或指定请领人退休金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10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文章未完…全文见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