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放宽后第二家 中寿将发10年以上长期次顺位公司债

开发金今代子公司中寿公告,拟以公开募集方式发行10年以上长期次顺位公司债,上限为100亿元,可依实际状况需求一次或分次发行,每张面额为新台币100万元,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发行期间不超过15年。

开发金表示,此档是金管会公布新制以后中寿发行的首档。发行10年以上长期次顺位公司债,预计可强化资本适足率(RBC),但强化的效果,要视债券实际发行的时间点与金额,才能确定对RBC的效果。长期次顺位公司债会发行有期限的,但要视市场接受度,再衡量要发行10年或15年,至于何时发行则还在观察市场状况。

为因应寿险业2026年接轨新清偿能力(ICS2.0)的增资潮,金管会4月13日宣布,开放保险业可发行10年以上、具到期日次顺位公司债,可算入第二类资本,发行额度由现行自有资本50%,放大为风险资本100%,发债额度增1.4倍,且发债工具更具弹性,有助吸引更多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