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宣布新壽處分案 新光金董座陳淮舟、新壽董座魏寶生遭減薪

新光人寿董事长魏宝生。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今天宣布新光人寿处分案,新寿因自有资本与风险资本比率未达保险法规定之资本适足等级,所提出提升至「资本适足等级」之增资、财务或业务改善计划无法使该公司资本适足率提升至法定标准,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因此核处限制新寿不得新增与利害关系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资本适足率达法定标准并报经金管会同意后,才能恢复办理;此外,新寿于一个月内提报具体、完整且可使该公司于合理期间资本适足率符合法令规定之增资、财务或业务改善计划。而金管会也要求新寿调降董事长魏宝生今年度所有薪酬30%,为期一年。

此外,金管会指出,新光金控有未善尽维持子公司新光人寿健全经营之责,进而影响金控公司整体财务、业务健全,致有碍金控公司健全经营之虞,且董事长陈淮舟有未善尽董事长职责,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规定,核处予以纠正,并命新光金调降陈淮舟今年度所有薪酬50%,为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