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租賃業屬民間借貸 納管對消費者未必有利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表示,先买后付业(BNPL)及租赁业均属民间借贷,并非金融特许事业。联合报资料照片

近期财经网红Emmy呼吁,为避免双卡风暴重演,金管会应将租赁公司纳入管理。金管会今天说明,租赁业属民间借贷,若有争议可循现有消费者保护等机制处理,若提高监理强度将垫高营运成本,对消费者未必有利。

近期财经网红Emmy拍片呼吁,「山道猴子」悲歌在台湾各角落上演,先买后付无卡分期消费利率超高,技术性规避重利罪利息上限,让无数贷款族及大学生陷入永远无法翻身的负债问题,金管会应纳管租赁业及商品贷公司。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表示,先买后付业(BNPL)及租赁业均属民间借贷,并非金融特许事业;金管会2018年曾函报行政院,表达并无针对融资公司制定专法的急迫性及必要性,且金管会并非民间融资业主管机关,行政院亦了解金管会呈报的方向。

童政彰解释,先买后付是实质性交易衍生的借贷业务,即商家将债权出售给先买后付业者,由先买后付业者替消费者先垫付价款,并提供如分期付款等服务让消费者清偿债务;此项业务定性为民间借贷,应回归民法规定。

童政彰进一步表示,先买后付业并非金管会规管的金融机构,但金管会已透过陆续发布提醒新闻稿、办理校园社区金融教育宣导活动等,提醒民众使用先买后付应量入为出、避免过度消费,并应充分了解商品交付条件、还款条件、费用计收、商家及先买后付业者广告内容等,以掌握潜在风险并保障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童政彰提到,民间租赁业若涉及重利、非法催收、资讯揭露不实等,不管刑法、社会秩序维护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均有相关规范,若涉及违法行为,检警调单位均可进行查核取缔,民众亦可直接向消费者保护单位申诉。

童政彰强调,租赁公司和客户间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不涉及吸收社会大众资金,若有争议,可循现有机制处理,若提高监理强度,可能会提高租赁公司营运成本,进而反映在提高融资利率或缩减融资金额,对消费者未必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