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检察官开棺验尸 大陆蚵妇26载后魂归故里

金门地检署锲而不舍的努力,让羁旅异乡26载的亡魂叶落归根。(李金生摄)

大陆蚵妇郑秀梨在1993年底采收牡蛎落海遗体一直遍寻不着,其子今年具状请求金门地检署协助,检察官汉森根据当年在小金门海域发现的无名尸,偕同法医师开棺一再比对确认,顺利通知家属领回安葬。一缕亡魂在羁旅异乡26年后,终得叶落归根,回到对岸家人相伴。

大陆大嶝居民张景伟在今年5月15日向金门地检署具状寻亲指出,双亲于1993年12月17日在大嶝阳塘附近海域,一同乘船采收牡蛎,听村里长辈说可能因风浪太大造成渔船翻覆而落海,虽父亲遗体不久后即寻获,但母亲郑秀梨则遍寻不着,因当时环境因素加上自己年纪尚小,无能力再做进一步努力,心中却一直悬念此事,才在事隔多年后请求协助。

检方接获声请后即分案由张汉森检察官侦办,比对归档的无名尸资料,并指挥辖区警方和海、岸巡队协助确认,发现于1993年12月19日相验1具无名女尸现葬金门县烈屿公墓,与声请人到庭陈述外观特征较为相符。

张汉森检察官为进一步确认,即函请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安排法医师择日会同开棺验尸,并由尚完整的牙齿骨骼组织中取样,与同日在场之声请人所提供DNA检体并送鉴定比对。但可能因为时日太久,检体已严重腐败裂解,人类DNA量极低,未检出Globalfiler STR DNA型别,以致无法比对确认。

但张检察官与法医师锲而不舍,再经解剖程序比对相关细节后,确认该无名女尸为声请人失踪多年的母亲,因为意外溺水致呼吸衰竭死亡。检方即依解剖鉴定意见,开立相验尸体证明书,并通知声请人领回遗体,让死者能落叶归根,生者心中也不再有遗憾。

检方强调,司法为民,本案虽非重大刑案,但该署对于民众任何法律上需要,均禀持同理心与人道关怀,慎重处理,穷尽一切侦查之可能,实现检察官身为公益代表人实质公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