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首例公办都更 创三赢

金门县首例公办都更案,复合式住商大楼。图/金门县政府提供

此次都市更新事业位置,为金城镇发展较早的地区,建筑物因年代久远,屋龄老旧,其中西南门里办公室更因内部建筑斑驳、水泥剥落,钢筋外露倾颓或朽坏而不堪使用,而有公共安全的虞虑。有关解决建物老旧问题,金门县长杨镇浯上任后,为落实竞选政见「推动老旧城区更新修缮及公共安全」,兼顾城区土地活化更新,要求积极改善居住环境,带动商业发展,提供公益设施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作为金门县推动都市更新的示范基地。

都更案自108年重新启案,历经1年多与私有地主说明沟通,经确认意愿并取得土地所有权人参与同意书后,更新基地范围内共达27笔土地,土地总面积共1,294.25平方公尺。

110年2月5日完成都市更新地区的划定,同年8月26日办理实施者第一次公告招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营建原物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宣告流标。在确保地主及实施者双方权益下,调整招商文件纳入于111年5月17日办理第二次招商公告,111年6月30日招商截止,经过资格审查作业及招标文件评选等专家把关,由「金日新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获委员评定为最优申请人,同年9月19日于金门县政府办理签约。

金门县首例公办都更案,预计开发规模为地下2层地上14层复合式住商大楼,总楼地板面积约为8,972.25平方公尺。低楼层规划设置店铺、商场、里公所及公益设施,4楼以上规划为一般住宅,以提供优质住宅、商场需求及公益设施,建立多元共融环境。透过建筑规划健全建物与周边安全,沿街面退缩、友善里邻,并且透过建筑设计,引入周边都市防灾概念。

借由现代建筑规划强化土地合理利用,透过都市更新整体开发,发挥土地价值带动周边商业发展,设置店舖与商场,预期将带来振兴周边商业活动、带动当地经济等周边效益,保留原址维护原住户权益让其继续营业,创造原住户、金门县政府与实施者三方共赢局面,树立金门地区都市更新典范及推动住宅政策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