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会:境外投资应透过合法管道

金管会指出,在台湾境内设立的银行需受台湾法令管辖,若有交易争议,可透过往来银行或循司法途迳处理,即使并非专业客户,亦可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评议,获得公平合理、迅速有效且专业的纷争解决途径,更多一层保障。

金管会重申,已多次向金融机构宣导应恪遵相关规定,除不可办理未经核准的业务外,亦不能协助、介绍或招揽未经主管机关核准的外国机构在台湾境内提供金融服务。

金管会指出,已于网站列载国内合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名单与网址,民众除可上网搜寻了解外,若发现有不肖人士非法销售境外金融商品,亦欢迎检具相关具体事证向金管会或检调单位检举,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