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维-如何达成净零排放及公正转型?

其次,于2022年6月22日欧盟议会压倒性投票通过碳边境税(简称CBAM),至12月13日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执委会三方达成暂时的协商共识,不久将完成立法。CBAM过渡期将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2027年开始全面执行,CBAM对某些特定境外产品的隐含温室气体排放量于进口至欧盟时加征碳税。

上述这些国内外气候危机因应对策有两个重点,首先,为达成2050净零排放路径与策略,政府明订2050年应达到净零排放目标于气候变迁因应法,中期2030年减量24%的目标则订于「12项关键战略」,但是此24%目标与国际机构与先进国家为达温升不超过1.5℃的限制条件,而订定的40%左右减量目标差异甚大,政府解释说:台湾碳排只占全球0.56%、台湾责任较小,以及未来会有高科技,因此现在可以降低2030年减量目标。

这种作法与解释之关键主因是,台湾仍有很多人(包括政府官员)不知道气候危机的严重性,不知道如果我们这个世代无法做到2050净零排放,则气候系统达到临界点(tipping point)后,气候变迁必然造成不可逆转的气候灾难:人口大减、人类文明崩坏。一个临界点的例子是寒带多年冻土融化,释放冻土储存的有机碳,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将永远无法回复。为了避免气候灾难,我们除了必须尽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还要尽量去移除空气中既存的温室气体,还要留下一笔足够的遗产给后代子孙,用于移除我们的排放量累积生成的碳债,否则我们留给后代子孙的遗产是一笔巨大的碳债及极端气候灾难。

既使认识气候危机的严重性,仍有很多人只想搭别人的便车、坐享其成,因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减少排放量或移除既存的温室气体,都是造福世界上现在及未来的所有人。但是搭便车是一种不负责且自私的行为,因此作为负责任的已开发国家的人民,我们应该与国际机构与先进国家齐步,以2030年减量40%为中期目标,并学习德国总理Olaf Scholz于2021年11月就职前所述,德国政府视气候政策为「德国未来百年最大的工业现代化与提升社会公平的机会」。

另一个重点是这些国内外因应对策都确定碳定价为重要策略,本修法增订对排放源得征收碳费,欧盟CBAM是对某些特定进口产品加征碳边际税,税率等于欧盟与台湾碳价之差额。

虽然环保署规划只对287家排碳大户征收低低的碳费,但是此气候法仍有不少优惠费率条款。

在这种传统的补贴与保护排放源的做法下,工商协进会在今年(2023)1月17日仍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维持出口竞争力为诉求,要求碳费收入及日后的超征税收都应该优先用于温室气体减量与技术提升,帮助企业减量,也要对有效减排并已达主管机关指定目标的厂商,应不再重复征收碳费。

事实上,如上所述,补贴与保护排放源不但有违污染者付费原则,且会降低台湾出口竞争力,应学习德国,将此净零排放视为台湾百年难得一遇的经济绿色转型与产业现代化的机会,也就是温室花朵会变为傲雪寒梅。竞争力大师Michael Porter早于1991年就观察到采行较严格环保政策的国家,其厂商具有创新与转型投资的强大诱因,不但减少污染,而且提高生产效率、竞争力与附加价值。

因此,碳费应改为不受使用限制的碳税,其收入应累积于碳债基金,用于除碳及回馈全民,才能做到跨代与当代的公正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