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建筑业如何踩稳净零转型脚步

近年来全球越来越关注蕴含碳减量议题。图/freepik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2022年的研究,建筑产业部门的碳排放量约占全球4成,包含「营运碳」以及「蕴含碳」。

所谓营运碳,指建筑物于日常使用过程中,如能源、空调、照明等所产生的碳排放,此亦为过去绿建筑相关认证中所关注的重点;而所谓蕴含碳,指在建筑物生命周期当中,在建物使用阶段以外,从建材生产运输、营建施工、更新修缮及废弃拆除等阶段所生之碳排放。依笔者搜寻之资料,蕴含碳在建筑物生命周期内的总碳排放量中,占了相当比例。

■蕴含碳减量已成国际新趋势

近年来全球越来越关注蕴含碳减量议题,全球建筑产业亦面对从营运碳扩及蕴含碳的减量挑战:例如2023年COP28会议提出《建筑突破议程》,鼓励各国加速推动包含蕴含碳减量之建筑部门净零转型,以在2030年使「近零排放建筑」更普及。欧盟亦于2024年5月修正《建筑能效指令》(EPBD),要求成员国对蕴含碳实施减量管制,且2030年起新建物应符合「零碳耗能」之标准。

此外,如美国加州于2022年修正《加州绿建筑标准法》(CALGreen),不仅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筑进行生命周期评估,并应符合低碳标准,而知名国际绿建筑认证LEED也已在最新版标准的草案中纳入蕴含碳减量要求。显见蕴含碳的减量管理不仅将影响建筑产业发展方向,更可能会成为法令遵循上的重要议题。

近来我国亦推出许多与蕴含碳相关之政策与法规,例如内政部于2022年提出以2050年实现100%之新建建筑物及超过85%之既有建筑物为近零碳建筑为目标之《净零建筑转型路径》。

■台湾已立法规范,业者应力求合规

因应于此,内政部建筑研究所出版《低碳(低蕴含碳)建筑评估手册》、内政部亦制定《建筑蕴含碳排标示申请审核认可及使用作业要点》,以根据蕴含碳量建立「低碳建筑」标示等级制度,促使建筑业落实蕴含碳减量管理,此规定已于2024年7月正式实施。

此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亦规划将蕴含碳减量管理纳入未来公共工程之采购标准。同时,地方政府也提出许多相应措施,例如新北市于2023年修订《新北市都市更新审议原则》,要求都更案应取得第三级低碳建筑标示;台北市亦于今年10月修正《台北市推动宜居永续城市环境影响评估审议规范》,提高对环评开发案之绿建筑标准要求,并引入低碳建筑标示,可见蕴含碳之减量管理将成为未来建筑产业的必考题。

相较于营运碳属于日常使用过程所生者较有可控性,蕴含碳减量则可能因涉及产业价值链的复杂利害关系人,或欠缺完整的碳排放资料等,有许多不同的挑战须要面对。

因此,建议建筑业宜不仅朝低碳、循环再生设计等方向发展,更应积极建立净零转型政策目标,并与利害关系人议和,进行永续供应链管理,将蕴含碳减量融入企业ESG发展中;同时,要确保各项声明或宣传与实际情况一致而无夸大不实之误导嫌疑,并符合台湾及国际法规要求,以避免落入「漂绿」风险,以开拓永续商机,且在面对台湾碳费或欧盟CBAM等碳定价制度时,更能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