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社工憂心 患者情緒恐難掌握
具精神疾患又滥用物质的四十多岁女性,长期持刀乱砍,同住母亲不堪其扰,向法院声请保护令,盼女儿长期远离并迁出住居;法官考量女子迁出后无处居住,请母亲继续照顾,驳回保护令。不具名心卫中心社工指出,该裁定凸显法官对精神疾患的不理解,若未来连强制住院都由法官裁定,问题恐加剧。
社工表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类型多样,并非每位精神疾病患者都是社区的未爆弹,但最担心患者不按时服药,当自身抵御不了疾病时,极可能出现自伤或伤人情况。未来由法官裁定强制住院,恐会疏忽患者的「情绪」议题。
曾有精神疾病患者不满当时通报他强制就医的家人或护送他的医疗人员,住院返回社区后挟怨报复而引发悲剧。社工指出,法律赋予法官裁定是否能强制住院,但似乎仅看到法官仅具「单一功能」,未能依患者情绪波动及人格特性做最好的判定。她认为法官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敏感度无法做到相当细致,「未来若是连强制住院改为采法官保留,我抱持悲观想法。」
海天医院副院长傅振辉表示,强制住院改成法官保留制度讨论许久,但一直没正式运作,难以估计实际运行情况;依现况,从医院接受病人到审查会判定是否强制住院必须在五天之内完成,改为法官审查也会在五日内完成,届时法院人力能否因应是观察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