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商扣缴机制 台企减税负 可自行提申请
根据财政部统计,境外电商在台家数已达到123家,其销售额从2017年460亿元逐年成长到2020年1,239亿元,显见在台规模日益增加。
依我国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一般境外居住者在台湾适用股利扣缴税率为21%,而佣金、租金、权利金扣缴税率皆为20%。
为比照国际数位税合理计算税负,财政部自2017年起提供境外电商业者在台销售电子劳务核定净利率与利润贡献度,原本仅限境外电商或代理人自行提出才能适用,近期开放合作的台湾业者亦可申请。
例如台湾业者在脸书刊登广告,若脸书未提出申请适用净利率,台湾业者要帮脸书扣缴20%佣金收入;若脸书有提出申请,则广告业务在台适用净利率30%、贡献度100%,扣缴税率可从20%降至6%。
然而,实务上台湾业者常碰到境外电商未提出申请,多数境外电商更把扣缴税负丢包给台湾业者,等于境外电商若未申请适用减税工具,我国业者只能承担多缴的税负。
为有效解决台湾业者痛点,财政部近日发布函释,开放我国与境外电商合作的业者,即日起可自行申请适用净利率与利润贡献度,降低税负成本。
以台湾业者与脸书合作案例来说,过去我国业者必须要等到脸书提出申请才能适用6%扣缴税率,否则就适用20%;但新函释上路后,现在台湾业者可自行申请适用6%扣缴率。
惟我国业者仍需填写营利事业所得税扣缴凭单(外国营利事业跨境销售电子劳务专用)帮脸书代扣税款,并提供申报给台湾国税局扣缴凭单第二联备查联给脸书,证明已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