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伙卫生所主任妻助人「隔空看诊」 涉伪造文书缓刑2年

台中市北区卫生所前主任祁女与第一分局王姓警员丈夫,在6年内协助31名友人「隔空看诊」,二审认夫妻俩伪造文书事证明确,判缓刑2年分别公益捐10万及5万元确定。(王煌忠摄)

台中市第一分局王姓警员,在2015年祁姓妻子任职北区卫生所主任6年期间,接受31名友人请托,未实际到卫生所看诊,仅以口述方式由妻子开立处方签并代领药,一审法官认定夫妻俩以此方式犯案39次,依伪造文书罪分别判3月到6月徒刑,夫妻主张未从中牟利,还常垫付挂号费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审酌夫妻便宜行事,改判7月、9月徒刑,缓刑2年。

检方起诉指出,台中市北区卫生所与卫福部健保署签订「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事服务机构合约」,应以服务实际病患看诊,是病征制作医疗记录,借此向健保署申领医药给付,明定患者未亲自就诊不得治疗开立处方签。

但祁女在2015年到2021年任职北区卫生所主任兼医师期间,却与在第一分局任职警员的王姓丈夫,接受多所分局警员、眷属及殡葬业者、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人员请托,取得请托人健保卡后交由祁女代为挂号,凭对方口述症状方式,开立处方签领药,检方侦结后依伪造为书罪起诉夫妻俩。

祁女审讯时坦承犯行,供称未实际看诊开药行为,对其并无好处,还为了增加看诊量自掏腰包,单纯只是要服务民众,冲高门诊量能让卫生所不会遭删减编制,维持疫苗供应量;王员则供称,妻子没有业绩压力,还因此垫付挂号费,并未从中获利。

一审法官认,夫妻俩犯伪造文书事证明确,分别判处3月至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夫妻不服判决提上诉,二审法官审酌2人未曾受有期徒刑宣告,且犯后坦承犯行,仅因便宜行事触法,应无再犯之虞,改判祁女9月徒刑,王男7月徒刑,均缓刑2年,分别10万及5万元公益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