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笔录不实 检另案调查
板桥地检署侦办海山警分局十二名警员诈领拖吊奖金案,警政署政风室涉嫌制作不实笔录,被告否认笔录却刊载「承认犯行」。经比对录音资料,确定被告并未坦承,因此全数获判无罪,检方放弃上诉,并另案调查笔录不实,是否涉及伪造文书。
警政署三年前接获拖吊场司机检举,指称北县海山分局交通队,某小队长未出勤,却要员警帮他开告发单诈领数千元不等的拖吊奖金。政风人员介入调查,将调查笔录移给板桥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并依贪污罪嫌起诉十二名警员。
涉诈领奖金案 12警获判无罪
被告警员陈聪腾,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他否认有罪、但笔录上却记载他认罪;他没有指证小队长诈领,但笔录却记载他指证,经法官勘验讯问时的录音资料,确认被告所说与笔录不同。
笔录中「我知道这个行为不对,愿意据实陈述实情,请求依法减轻或免刑」等字眼,这些话陈聪腾根本没说,据此判定十二名被告统统无罪。
检方收到判决书后认为,既然当初起诉笔录有瑕疵,失去证据力自然没有上诉必要,但针对不实笔录是否涉及伪造文书将另行分案调查。
卷入诈领拖吊奖金的十二名员警,除陈聪腾、蔡竟棍、洪宗玺及林聪卫仍留在海山交通分队,李腾光、蔡长华已退休,其余六人则分别调往板桥交通分队、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及保安大队。
至于侦讯笔录疑遭政风室捏造并指证的小队长陈聪腾,昨日请假回避外界询问。其余当事人历经司法诉讼及停职等煎熬,获判无罪后,面对上级长官疑「陷人于罪」,也选择沉默。
因案停职员警 可再申请复职
警政署副署长伊永仁表示,所有笔录都依照当事人本意纪录,且询问过程没有疲劳询问,也给当事人休息时间,没有违反侦讯规定。笔录唯一有缺漏的部分,是笔录与光碟在最后段的文字纪录。
警政署政风室主任张宏谋强调,有关笔录与光碟录音的不同,可能是在记载上,产生口语和文字的落差。该案现已由板桥地检署分案调查,相信不久就能厘清,警政署政风室也愿意配合。对于无罪判决,警政署表示尊重,当时因案停职的员警,也可依规定申请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