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拒检撞警!副所长开枪打死女乘客无罪 警局:支持合法用枪

桃警全力支持员警合法用枪,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蔡依珍摄)

前桃园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长2020年为追缉酒驾、拒检冲撞警车的车辆,连开5枪不慎打死后座杨女,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一、二审都认为当时情况紧急,符合用枪时机,判决无罪,高院法官甚至直言别「事后诸葛」。八德警方尊重判决,重申全力支持员警合法用枪,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曾警则低调婉拒回应。

前八德派出所曾姓副所长2020年3月27日晚间值勤时,见吴男酒后驾车,不但不配合盘查,还冲撞警车,曾连开5枪,不料2枪射中后座杨姓女子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后背,紧急送医仍伤重不治,曾警遭桃检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桃园地院法官透过弹道重建,认为曾警都是向下射击,目的是让车轮丧失动力,且当时情况紧急,符合用枪时机,判决无罪。

检方上诉,高院法官认为,曾警除使用枪枝射击吴车外,已无其他侵害较小的替代方式可以有效达成执法目的,且射击前,警方多次要求吴停车,并口头警告不停车就要开枪,射击时也尽量压低射击位置,避免伤及车内人员,实际施用强制力程度适当,合理使用枪械,难认有何过失。

高院指出,警械使用条例「合理使用枪械」,应以客观合理标准当判断依据,应身历其境理性警察的观点判断,而非以「事后诸葛」的角度,尤其案发现场瞬息万变,若要求警察一定要经缜密思考后才能决定用枪,或以事后结果评价警察使用枪械的合理性,警察将因担心事后遭到究责而延误用枪时机,甚至危害到警察人身安全;若要求警察消极执法,则无法立即防止危害,甚至可能威胁到第三人的安全,无法有效行使国家任务,判决曾警无罪。

八德警分局对此表示予以尊重,将持续协助同仁维护权益,并全力支持员警依法正确使用警械执行职务,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曾警目前在八德升任所长,对此低调婉拒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