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立法通过 禁止在公共场所裸体

▲「裸权人士」塔布在旧金山政委员会上,亲自证明裸体无害!(图/取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你可以让你的心遗留在旧金山;但衣服可别忘了。

旧金山市议会周二通过议员魏纳(Scott Wiener)禁止裸露的提案;在大部分的公众场所禁止人们裸露身体

当上述禁止裸露的提案在议会以6比5通过后,一些在市政厅覑场示威的裸权人士,立即脱下衣服表达抗议。他们声称这项禁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精神。但随即有员警为他们披上蓝色毯子,把他们带走。

旧旧金山卡斯楚区(Castro)是同志聚集地 ,经常有「裸男」在该地区内闲晃。魏纳曾投票预料提案会通过。不过他强调在旧金山海滩及各式节庆和游行中,裸体还是被允许的。

此案禁止5岁以上民众公开场合裸露生殖器初犯者可罚100美元,第3次违法者罚金提高至500美元及1年有期徒刑。该规定指出:「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公共街道人行道安全岛、小公园广场,以及任何运输工具、车站月台或(大众运输)站牌暴露生殖器、阴部肛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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