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禁止公共场所穿戴罩袍 阿姆斯特丹女市长拒绝执法

▲该法规不适用在街上穿戴面部遮蔽物的人。(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实习记者范芷菱综合报导

荷兰「禁穿罩袍」(Burqa)法令于1日开始生效,禁止人们学校医院政府大楼大众运输工具等公共场合穿着罩袍、面纱和其他面部遮盖物,违者将被处以150欧元(约新台币5200元)罚款。对此,阿姆斯特丹市长霍尔斯玛(Femke Halsema)公开表示,她的政府团队不打算执行禁令

据CNN报导,该法令禁止人们在公共场合穿戴面纱、全罩安全帽滑雪面罩,还允许每个人行使公民逮捕权」(citizen's arrest),将违令者拘捕;不过,该法规不适用在街上穿戴面部遮蔽物的人。

警方表示,政府机关或公共运输的工作者责任协助执行这项法令,若是看到那些藐视禁令者,必须要求他们取下面罩或离开原地

▲禁止人们在一些公共场合穿着罩袍、面纱和其他所有面部遮盖物。(图/路透社

对此,荷兰大学医学中心联合会(the Dutch Federation of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s)表示,「医院不应该执行这项禁令,但这取决于警察和司法机构。」公共运输的行业代表也透露,并不会执行禁令,「担心如果被要求协助警方,服务将会受到影响。」

部分反对者批评,这项法律可能会阻止一些妇女进入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场所,这不仅歧视穆斯林女性,也侵犯了宗教自由。不过,荷兰政府强调法令不是针对伊斯兰教,只是为了确保及提高某些地区安全性

▲阿姆斯特丹女市长霍尔斯玛(Femke Halsema)表示她的政府团队不打算执行禁令。(图/美联社)

荷兰部分官员私下透露,不会优先考虑或执行这项法令。阿姆斯特丹女市长霍尔斯玛则公开宣示,她的政府团队不打算执行禁令。据了解,荷兰政府于去年6月通过禁令,加入了其他拥有相关法律的国家,包括法国德国比利时丹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