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市场》柜买中心24日起公债发行前交易期间延长

柜台买卖中心公告自110年5月24日起,将公债之发行前交易期间由现行15个营业日,延长为自财政部发布每季发债计划之次一营业日起至发行日前一个营业日止。

为提升公债交易意愿活络公债市场交易及提升公债交易量,同时发挥公债价格发现之功能,经参考公债交易商意见规划延长公债发行前交易期间,并获得相关主管机关的支持,柜买中心公告自110年5月24日起,将公债之发行前交易期间由现行15个营业日,延长为自财政部发布每季发债计划之次一营业日起至发行日前一个营业日止;另考量财政部现行发债计划是采每季公告,一并调整指标公债公告频率由按月公告改为按季公告方式办理

柜买中心表示,中央政府建设公债「110年度甲类第6期」(债券代码暂订A10106)及「110年度甲类第7期」(债券代码暂订A10107),各柜台买卖债券自营商得自110年5月24日起从事发行前交易,并分别于各公债发行日(110年6月18日及23日)完成给付结算;另110年度第3季发行公债之发行前交易,将自财政部发布发债计划之次一营业日(预估为110年6月24日)开始。

柜买中心指出,延长公债发行前交易期间实施后,中央公债主要交易商将维持现行只须就5年期、10年期及20年期各1档指标公债进行报价,其他年期公债则维持于发行前15个营业日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