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换减刑」 讨债男近距开枪后辩:我很有爱心

吴姓凶嫌为了替朋友讨债开枪打人。(图/记者杨佩琪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吴姓男子去年替友人讨债,路人回答一句「我不知道」,被他认为态度不好,因此连开2枪致死。他在开庭时提出捐血证明,表示自己「有爱心」借此换取减刑;但法官认为态度胆大妄为。最高法院维持判决,判20年刑期、并科5万元罚金

判决指出,35岁吴男去年1月到台北社子岛替友人讨债,要回绰号红龙」的陈男所欠12万元。不过,他却在陈男住家楼梯间遇到胡男,于是询问「红龙」在不在家,听见「我不知道」的答复,生气地认为口气很差,掏枪向对方腹部连开2枪。胡男大量出血在送医前休克死亡。

吴男事后潜逃中南部,还曾到台南盐水蜂炮,最后躲在麻豆交流道附近的铁皮屋警方逮捕。他在高等法院审理时,声称并非故意,而是朝着天花板射击却不小心打到胡男,并且拿出捐血证明显现自己很有爱心,希望能减轻刑期。

法官认为,吴男当时与胡男相距2.2公尺,扣除手臂长74公分实际距离不到1.5公尺,近距离还朝上方开枪,明显有杀人意思考量他已经道歉并且筹措103万赔偿,判20年。吴男事后仍上诉到最高法院;但法官表示拿捐血换减刑实在是胆大妄为,驳回上诉

死者胡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