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诽谤可判刑 陆媒:网路「大字报时代」正在结束

▲在大陆,任意散播谣言转发500次将被判刑,意味着网路大字报时代结束。(示意图东森新闻)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9日时公布网路诽谤刑事案量化入罪标准,指网路诽谤若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形象、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7种情况,可提起公诉,代表网路「大字报时代」正在结束。

大陆官媒环球时报10日的社论互联网(网路)『大字报时代』正在结束」中写到,大陆绝不会成为「言论边界」的社会,指出网路在大陆已发展10多年,开辟了资讯意见传播的崭新时期。但网路带来的问题也在累积,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网路谣言和各种人身攻击逐渐失控

环球时报也写到,大陆非法资讯的传播猖獗达到甚至超过当年的「大字报」。该社论以「毒瘤形容大陆官方认定的「网路谣言类非法资讯」,指谣言在社会机体中不断作乱,对全社会健康的危害逐渐接近危机

当然,大陆不可能「禁言」,也不会为正当的网路监督设置障碍;但是大陆也绝不会成为造谣诽谤合法的所谓「言论无边界」社会。对于大陆「两高」昨天出炉的司法解释,许多大陆网友直指「此法一出,微博已死」,因为根据这项标准,只要是负面讯息都可能被罗织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