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小燕鸥栖地复育 丽威桃园离岸风电环差未过
环委表示,海缆上岸工程施工地点因为邻近中油第三天然气接收站所营造的小燕鸥复育栖地,要求开发单位补正再审。(取自环评书件)
环保署今(5)日召开「桃园离岸风力发电厂兴建计划第一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专案小组第3次初审会议,由于本案尚处诉愿阶段,环委虽然于审查中建议暂缓审查,但后来以海缆上岸工程施工地点邻近中油第三天然气接收站所营造的小燕鸥复育栖地等建议,要求开发单位补正再审。
「桃园离岸风力发电厂」于2017年通过环评,为北台湾第一个通过的离岸风力发电案,去年8月民航局以飞安为由遭能源局以「要件不符」退回其电业筹设许可,开发单位丽威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9月提出诉愿,11月再向经济部提出新申请案,本案也成为首座环评通过却遭退回的离岸风场。
丽威在今日审查中强调,环评与筹设申请许可是不同的审查程序,希望今日环差可以针对环境审查,而非筹设申请。由于本案尚在诉愿阶段,也认为民航局针对本案筹设许可的意见,许多地方已经明显超过法律与标准的要求,认为并不合理。
现场有环评委员表示,本案仍在诉愿阶段,今天审查似乎有些奇怪,虽然中途提出暂缓审查的建议,但由于本案是在诉愿前已送环差审查,今日续审似乎也无不妥。
审查最后,环委要求开发单位补充空污减轻措施与查核方式,以及开发单位原先承诺于3月至7月15日小燕鸥繁殖期暂停海缆上岸工程,不过考量邻近中油三接工程营造的小燕鸥复育栖地,要求海缆工程暂缓至8月31日,本案经决议补正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