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碳排放年破15万吨 立院报告揭我国永续航空燃料规划不明

▲全球航空业采用永续航空燃料(SAF),被视为净零碳排的关键。(示意图/桃机提供)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全球航空为达到净零碳排,将永续航空燃料(SAF)视为利器,民航局日前宣布明年试行机场添加永续燃油,欧盟早已立法要求强制添加。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报告指出,2021年台湾空运碳排放量为15.4万公吨,但我国现阶段对永续航空燃料、使用规划似未明确,应借镜国外,适时提出并予以法制化规范。

法制局指出,欧盟于2023年10月23日发布「确保永续航空运输的公平竞争规定」,要求航空燃料供应商逐步增加永续航空燃料供应比例,2025年1月1日起每年最低2%,到2050年1月1日至少为70%。从欧盟机场离境航班中,航空公司必须依据其飞航计划所记载之燃油所需量,在该机场添加至少90%用量。

法制局指出,我国推动净零排放政策,多着重于陆地运输工具的电动化如电动公车、电动车等,似未提出航空业减碳所需的永续航空燃料相关规划,现阶段国内亦无永续燃料之供应商或机场。

法制局报告罗列欧盟永续航空燃料法制内容,并比较美英、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相关制度。报告中也指出,全球航空业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空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之一,2021年台湾温室气体总排放为2亿多公吨二氧化碳,其中空运碳排放量为15.4万公吨,约占整体二氧化碳0.05%排放量。

法制局表示,欧盟已透过专法明文规范永续航空燃料的定义,以及航空业必须逐渐增加永续航空燃料使用义务等,我国现阶段对于永续航空燃料相关定义、使用规划似尚未明确,实际上亦无供应此类油品。

法制局强调,永续航空燃料在市场需求已不可或缺,建议相关主管机关研议评估各种稳定永续航空燃料供给方法的可行性。法制局也提出8项建议,包括鼓励航空业采氢能及再生电力、规划绿色飞行标章认证有助消费者选择具环保低碳的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