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业2022税务年会 剖析国内外税务新兴议题

(KPMG【2022税务年会】,KPMG安侯建业税务部执行副总经理谢昌君(左起)、副营运长丁传伦、营运长陈彩凰、执行副总林嘉彦、副总经理张维欣均一同与会。图/KPMG提供)

疫情肆虐全球已2年多,对经济及社会均有重大冲击,各国均需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应对,但随着全球对于疫情由「对抗」转为「共存」,各国政府终有暇推动税制改革或调整,以增加资讯透明度及租税公平性进而巩固税基,同时,ESG的浪潮也持续推动租税透明度与负责任税务的要求。有鉴于此,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19日举办「2022税务年会」,剖析国内外税务新兴议题及可能之法规修订及调整,协助企业了解并妥善因应。

ESG的推行已成为现在的国际趋势,除了是衡量企业行为的标准,也是品牌塑造、客户选择、负责任投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KPMG税务部执行副总林嘉彦指出,虽然ESG目前焦点主要集中在环境方面,但关于ESG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及税务政策如何发挥作用的讨论愈来愈多。

林嘉彦表示,企业需了解与ESG相关的营运模式改变,并重新检视对价值创造及利润动因的分析,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移转订价政策,同时要将ESG相关变化如何影响功能、资产和风险纳入移转订价文件,以反映由ESG推动的移转订价结果的变化,确保企业透过移转订价于价值创造地合理配置利润,并支付公平份额税款。

BEPS 2.0全球最低税负制的推行,虽因多国政府未能如OECD原本预计时程达到共识,再加上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受到通货膨胀、能源危机、战争等负面影响,可能让外界误以为在此情形下各国政府有可能延后甚至取消实施该新制度。KPMG安侯建业税务部副营运长丁传伦表示,BEPS2.0实是各国的政治角力且涉及课税权之分配,倘某国未施行全球最低税负制而他国有施行,恐会导致课税权移转至他国。因此各国政府为避免课税权流失,实施日程虽可能延后,但导入该制度恐将是不可逆转的机制。

丁传伦例举指出,亚洲地区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或地区均已发表声明考虑实施国内最低税负制;欧洲地区法国、德国、义大利、西班牙、荷兰等欧盟五国更已在9月9日发布联合声明,宣示于2023年让15%最低税负制上路的决心,即便该制度在欧盟无法取得会员国一致同意,不排除以任何可行的立法途径达成目标,以上声明预料将对其他地区或国家是否跟进及时程产生影响。台湾的财政部也发表声明将积极追踪跟进国际租税各国的态度与立法进展,保护台湾的课税权。

此外,丁传伦提醒,即便台湾最快于2024年才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不代表公司可以等到2024年再采取行动。她也鼓励财会主管主动向管理阶层与董事税说明新税制的复杂度与可能影响,以争取更多因应的资源。就营收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台商而言,应尽快开始评估新税制实施后可能的税负影响才有机会采取因应措施,包括考量有无需要重新规划组织架构或利润配置以降低冲击,财务报表资讯系统是否足以应付复杂的计算,甚至是财上如何揭露相关税费的评估,避免正式生效时措手不及。

欧盟日前公布最新租税不合作地区名单,香港仍列租税灰名单。KPMG香港税务合伙人杨泽志指出,香港自2021年10月被欧盟列入租税灰名单后,香港特区政府一直与欧盟商讨对策。特区政府在近期释出较具体的修法框架,目的在于防止在港没有经济实质的空壳公司,通过现有离岸利润免税法规,收取被动收入,以达致「双重不征税」的情况。

杨泽志指出,新法预计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实施。此次修法涵盖股息、股权处置收益、利息以及专利知识产权收入四种被动离岸收入。新法规定,香港公司如于当地取得上述收入,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方可获得税务豁免,否则将可能进一步被认定应在香港征税。

杨泽志提醒,虽然新法规有可能增加外商的在港税负,但有关被动收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仍可视为离岸免税收入,因此建议外商必须尽快审视在香港的运作情况,确保商业实质符合新法规的要求,以管控有关税务风险。本次修例与近年环球税务改革的方向一致,修例虽可能对香港营商环境带来短暂的负面影响,但长远而言可令香港与国际接轨,减低国际社会对香港作为避税港的质疑,预期香港特区政府将推出更多措施,以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KPMG安侯建业税务部会计师丁英泰指出,《企业并购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已于今年6月15日修正公布,并将于今年12月15日施行。本次修正系因应近年来各界对增加企业并购弹性之建议、扩大弹性租税优惠措施以及回应司法院释字第770号解释理由书指出现行企并法未使股东及时获取股东利害关系资讯等股东权益保障的相关修正。

他指出,租税措施应为本次修法最大亮点,包括将可辨认无形资产类型扩及至营业秘密、电脑软体、积体电路布局权等各种特许权,且规定得按法定享有年限或以十年做为摊折的计算标准,使并购方更容易估计租税成本。此外针对新创公司被并购时个人股东取得合并对价所生之股利所得,亦得选择全数延缓至取得次年度之第三年起,分三年平均课征所得税,期待所得税负担将不再成为个人股东参与并购的阻碍。

丁英泰提醒企业及早规划并购法律程序及租税优惠之适用,并持续观察新法施行后之并购相关稽征实务,以求在并购个案中达到最佳综效。

随着国际上对于防范税基侵蚀及与利润移转的措施日趋完善,如何在租税环境变化下有效管理税务影响已成为企业不可不面对及处理的重要议题。KPMG安侯建业税务部执行副总经理谢昌君提醒在达成集团税负成本极小化之目标下,若能善用我国相关法令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租税优惠,将可以让企业合法及合理的降低税负成本;除了公司层面之外,从企业留才角度,现行法规亦提供有员工酬劳取得股份之相关缓课措施,值得企业在规划员工奖酬机制时列入考量。

而针对近年全球笼罩着反避税的趋势,除了资讯透明的要求,对于第三地公司所在的各地(诸如开曼、英属维京群岛等)纷纷开始要求此类公司须符合经济实质的规范,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副总张维欣指出,台湾CFC及全球最低税负制之推行,跨国企业应以更为宏观的角度有系统地评估及安排海外投资,除应先行确认海外公司定位(执行之功能与承担之风险)妥善安排利润配置,降低查核风险外,也应一并考量资金流转可能衍生之税负及有效善用租税协定,以合理及合法地节省税捐。他也提醒跨国投资布局税务上鲜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如企业一昧追求降低查核风险可能会导致租税负担增加,加上集团内部在各国分配不同利润,对集团整体租税负担亦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建议企业应进行理性评估,寻求并采行相对有利之方案。此外,在税务环境快速变迁之情形下,更应适时检视自身架构,评估调整之方案及其可能性,以为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