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最低税率 调升至15%
图/本报资料照片
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AMT)征收方式
接轨全球最低税负制(GMT),财政部28日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AMT)征收率,自现行12%改采二阶制差别税率,符合GMT标准的大型跨国企业2025年起提高至15%、2026年申报时适用,初步估算有36家营利事业受影响。
台湾AMT制度2006年上路以来,本次是近20年最大变革,更是首度调高征收率。财政部表示,修改AMT征收率是接轨GMT的第一步,中长期除了关注已采行GMT国家的情况和未采行国家的相关措施,也会逐步规划导入符合国际标准的GMT。
台湾营所税名目税率为20%,为免企业透过各种名目避税,因此订有AMT,也就是台版最低税负制。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倪丽心表示,预告修正AMT征收率,是因应国际反避税税改趋势,且为了符合量能课税原则、兼顾大小型企业税负衡平,本次主要是针对过度享受租税优惠或减免,致有效税率过低的大型企业予以调高征收率。
至于中、小型企业,及有效税率原本即达15%的大型企业,财政部表示,不会受到本次AMT征收率调整影响。
财政部表示,依GMT适用门槛7.5亿欧元的标准来看,台湾相关跨国企业约百家;进一步统计其在台境内营利事业成员有效税率低于15%者,母公司在台的营利事业有22家、母公司在境外的营利事业则有14家,加总为36家可能受影响。
财政部指出,整体来看,针对大型跨国企业提高AMT征收率一定会让整体企业有效税率提高,但对于个别企业可能的税额影响、对整体营所税的影响数,目前都还没办法计算具体数字。
财政部部长庄翠云日前即以「尽快」两字回应台湾接轨全球最低税负制进度,强调台湾如果不做,就会将课税权「拱手让人」,财政部一直在搜集国际资料和研订相关草案。
财政部表示,GMT对于有效税率的计算方式,AMT仍不太相同,台湾要直接接轨GMT的话,必须符合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规范、采用同一基准,这部分的修法范围和复杂度都会比调整AMT征收率更高。
且对中小企业而言,财政部表示,若其生产重心全部在国内,可能根本不会有GMT的问题,透过AMT采差别征收率,可避免冲击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