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淡水直升机乱飞!证人涉伪证转被告 富商认了:朋友想炫耀

记者中岳柯沛辰新北报导一辆R22私人直升机9月13日在淡水违法起降,遭民众目击拍下。士林地检署侦办后,9日凌晨将陈姓驾驶拘提到案,并查扣直升机,讯后依违反民航法谕令50万元交保。其中,蔡姓乘客证人谕知请回;另孙姓证人涉伪证,转列被告,讯后请回。

▲R22直升机8月15日欲降落在淡水「海中天」董娘豪宅草地,让目击民众吓坏。(图/民众提供)

据了解,陈姓嫌犯现年55岁,是某汽车通运公司负责人家族龟山一带,持有多笔土地陈嫌供称,案发当天友人炫耀「我有一个朋友有直升机啦」,拜托他开直升机来载人,所以才开直升机前往。

其实早在8月就有民众目击,一架白色直升机低空盘旋,试图降落在「海中天」董座豪宅后院影片曝光后,董娘王太太急忙现身澄清,表示该架直升机非自家所有,见到直升机飞进后院也相当傻眼,当时女儿还与驾驶对视将近10秒,最后直升机未落地,而是起身转弯往淡水河方向飞去。

▲王姓董娘指证历历,女儿曾与驾驶对视近10秒。(图/民众提供)

媒体报导,很快引起民航局注意,经过滤相关影带资讯后,确认该架航空器为Robinson-R22机型,目前国内并无合法管道引进,虽然过去此一机型曾有一架合法登记,但该航空器适航证、与人员检定证均于2012年底失效,所以国内目前并无能合法飞航的R22直升机,也未有人员取得检定证,因此该事件驾驶、飞机均属违法。

依《民航法》第103及104条,航空器违法部分,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驾驶违法部分,同样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

案经士检察官专案小组彻夜侦办,经分析追查后,确认该架直升机为陈嫌所有,检方立即开立拘票,并指挥刑事警察局侦三大队会同桃园龟山分局、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警方前往拘提到案,而稍早消息传回,陈嫌以50万元交保;蔡姓乘客为证人,谕知请回;另孙姓证人涉伪证,转列被告,讯后请回。

刑法41条规定,「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易科罚金。」 换句话说,伪证比乱开飞机的刑责还重,乱开直升机最重5年,但伪证最重7年不得易科罚金,因为所犯之罪的本刑最重超过5年有期徒刑,被告无法适用易科罚金的规定。

▲陈姓男子违法开直升机,涉违反民航法50万交保。(图/记者邱中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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