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叔染指3姪女恐吓「将你们母女杀掉」 重判9年赔偿100万元

彰化1名洪姓男子猥亵侄女,遭彰化地院重判9年徒刑。(示意图/达志影像)

彰化1名洪姓男子见3名侄女年幼无知,竟在两天于车上、住家厨房等处猥亵3侄女,事后还恐吓「如果敢说出去,就要将你们母女杀掉」。全案彰化地院日前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洪男9年徒刑及需赔偿3名被害人100万元。

本案发生于2021年1月间,判决指出,被告洪男开车搭载当时年仅8岁的侄女返回住处,在路程中,竟强行对其侄女强制猥亵1次得逞;之后,洪男又再对15岁、11岁的侄女在住家厨房等地强制猥亵得逞。

洪男犯后还恐吓被害女童「如果敢说出去,就要将你们母女杀掉。」3名被害人遭猥亵后出现创伤症状,其父母亲得知后怒而报警提告,附带提出民事损害赔偿。

法官审理发现,3名被害人中,有两人患有重度忧郁症,此外,其中1名被害女童接受辅导时反应激烈,出现创伤症候群,并表示洪男多次开车来接送她回家时,都在开车路途对其猥亵,让她心里十分害怕,甚至连看到和洪男同款式的车子都会感到害怕。

法官判决指出,被告洪男曾因妨害性自主等罪遭判刑入监,且其身为被害人的父执辈,3名被害人都称其为叔叔,竟无视3人年纪尚幼为儿童及2少女,为满足个人性欲,犯猥亵及恐吓行为,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甚钜,可能损及日后人际信任,犯罪情节实为严重。

法官审酌被告洪男犯后仅坦承部分犯行,且未与少女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犯4罪,分别依对儿童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等罪,判决应执行9年徒刑,另应分别赔偿40万元、30万元及30万元精神抚慰金给3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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