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津贴排富 拥房地产价值500万者不得领取

▲若申请老农津贴名下建物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证明并非可供居住使用,如防空避难室、纳骨室停车场用途。(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老农津贴自102年1月起开始排富劳委会劳保局23日表示,规定个人所有土地房屋价值合计超过500万元以上者,不得领取老农津贴,但无农舍者,其个人所有实际居住的唯一房屋,得按其价值全数扣除;超过400万元,以扣除400万元为限。

劳保局说明,如果老农津贴申请人名下的房屋(建物)有数笔,只要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证明有房屋并非可供居住使用,如防空避难室、纳骨室或停车场等用途,该笔房屋就不算「无农舍者,其个人所有实际居住之唯一房屋」所规定供实际居住的房屋。

也就是说,如果老农津贴申请人名下有2笔房屋,但其中1笔是非可供居住使用的,另1笔是实际居住的房屋,那么这间实际居住的房屋仍得按其价值全数扣除;超过400万元,以扣除400万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