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負擔小孩扶養費 …前妻也要照顧嗎? 律師:依照法律是不需要的

离婚示意。图片来源/ingimage

离婚后除照顾孩子外,还需要照顾前妻吗?

一对夫妻离婚后,约定好孩子监护权归爸爸并由爸爸负担孩子扶养费,太太无须负担孩子的扶养费,不过先生考量太太在外租屋需要额外多花钱,所以离婚后还是让太太继续住在自己家,生活开支都由先生负担,太太则把薪水花在自己的身上,先生请前妻帮忙分摊家中开支,却被前妻回绝,认为男生要负担所有责任,先生看着自己所剩无几的存折,觉得十分茫然,心里不禁想着:「都离婚了,我除了养孩子外,连前妻也要养吗?」这则报导一出,引起广泛讨论。

两个人会结婚,一定是因为曾经爱得很深,希望对方会跟自己携手白头,可惜生活在一起之后,常常因为生活习惯、价值观或教养理念不同而发生争执,甚至最后步上离婚之路,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依照民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互负同居及扶养之义务,但离婚后就无需互负担同居或扶养之义务。

孩子是上帝赐下的礼物,孩子不能选择爸妈,但夫妻可以选择是否生孩子,既然决定生孩子,就要负担起养育的责任,即便日后离婚,还是要以孩子最佳利益方式去照顾他们。

在这个案件中,其实依照法律丈夫是不需要照顾前妻的,而且前妻也应该负担孩子部分扶养费,但丈夫却一肩扛起,不仅全额负担孩子扶养费,而且还照顾前妻,如果前妻心存感谢,跟丈夫有良好互动,原生家庭给孩子平安的感觉,他们长大后就可以正常发展,不会成为社会问题,甚至愿意主动对社会有所贡献,形成正向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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