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 未来若邮局造成邮件寄送延误民众可索赔

▲交委会29日初审通过「邮政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限时、快捷邮件未来递送延误,若是中华邮政公司过失所致,寄件人可以向邮局请求补偿。(资料照/记者文萱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交委会今(29日)审查邮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通过的内容包括了寄送限时和快捷邮件时,如果延误是中华邮政所致,寄件人可以要求赔偿,另为了保障偏乡民众通信权,将授权交通部订定相关标准,指定邮局提供该项服务

交委会中有讨论到偏乡民众的通信权,通过以下审查,交通部要订定普及服务标准,除了单件不得超过2公斤的函件,和单件不超过20公斤、长宽高加起来不超过150公分包里,亦或是其他主管机关指定文件物品,邮局都该提供配送服务。

另外,单份邮件500公克、邮资104元以上信件,中华邮政放宽经营权,比照各国的模式,未来开放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