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今審監察院預算 綠委質疑人權委員會獨立性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113年监察院相关预算案,民进党立委林淑芬质疑,连人权案件的陈情,都要先经过监察院,再交给人权委员会,国家人权业务的独立性颇受质疑。

林淑芬指出,人权委员会本应独立运作,却连独立陈情机制都没有。根据人权委员会网站公告,陈情方式包括到监察院的陈情受理中心陈情、经由监察院陈情信箱以网路方式陈情等,都需要透过监察院。

林淑芬质询,今年7月人权委员会提出2023年到2026年的中程策略计划,其中有21项人权议题,但都很抽象,未提出具体、可衡量的KPI,也未设定时程节点,看不出相对应资源预算支持,也无法说明哪些人权委员将来要执行的策略计划等。

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答询,这份国家人权委员会中程计划2023年到2026年,是今年8月才做出来,今年工作就是要分年、分期,整理预期目标,下半阶段会开始处理分年、分期如何实现目标,盼以书面报告再向委员会报告。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提案指出,监察院现址是过去的台北州厅厅舍,1998年公告为国定古迹,但北翼厅舍却未被列入,盼监察院尽速会同相关单位,启动文资审议。

江永昌表示,监察院目前依「准古迹」方式管理及维护北翼厅舍,但考量对原台北州厅舍的完整保存,应尽速会同相关机关启动文资审议。有鉴于此,对于监察院明年岁出预算「一般行政」项下的「基本工作维持」编列5334万4千元,要求冻结20万元,待监察院3个月内就「监察院北翼厅舍之保存维护及办理文化资产评估之规划」向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后,始得动支。

经监察院人员沟通,允诺妥善处置后,江永昌同意不予冻结预算,但要求监察院要有积极作为。今天司委会审议时,在场立委、官员无异议,召委林思铭裁示通过该主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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