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台智光案應回歸法律與專業,勿再政治操作

台智光案引发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左)与现任市长蒋万安(右)战火。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嫌收贿护航台智光「监视系统网路服务费」一案,演变成柯文哲、蒋万安前后任市府和国民党、民众党的蓝白大战。柯文哲站上第一线指控「蓝绿联合污钱」,战线一路开到郝龙斌市府。不过,此案虽然复杂,却不难厘清。除陈重文涉贿,其余到目前都属专业与施政优先顺序之争。柯文哲砲打郝、蒋市府,显然是刻意卸责及政治操作。

关于陈重文涉贿案,已由司法单位调查中。但截至目前为止,郝、柯、蒋三任市府、其他议员都未传出「联合污钱」的贪渎情事。此案当然应该追查到底,但若无具体事证,不应无限上纲,任意指控。

柯文哲指控「蓝绿联合污钱」,理由有三:一是郝龙斌市府与台智光签约廿五年不合理;二是此案核心的市警局监视系统案,在费率相同情况下,预算却从四亿六千万元,提高到五亿五千万元;三是网路传输速率,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全部改成3M(每秒三百万位元)」,导致经费大增。

二○一○年郝龙斌市府确与台智光签订为期廿五年的委外经营(BOT)合约,明定台智光需为北市建置光纤系统,市府不需负担费用,但市府所属机关、学校等网路租用服务,由台智光和各机关签约。于法于理,委外经营案就是官民合作,双方互利。复数年契约、合约保证,都是常态。仅此判断就是利益输送,未免偏执。更何况,柯文哲担任台北市长八年,若认此约有问题,何不解约甚至法办?

至于「速率」与「费率」之争,亦不难解。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曾画出重点:问题在费率而不在速率。「3M费率二千二百元」是在柯市府时期订下。但柯市府从实际需求着眼,坚持采用「部分2M、部分3M」速率,才有「一年四亿六千万元」预算;而蒋市府与业者重新议约,将速率全部提升为3M,才又有「预算增加到一年五亿五千万元」的结果。

因此本案关键,就在系统速率有全面提升为3M的必要性。柯市府时,因系统速率混用,监视系统规格亦采「1M、2M混用」形式;蒋市府去年重新议约,鉴于1M系统监视器已被市场淘汰、犯罪及交通实际需求,以及议会但书决议等多重因素,在监视器全面更新为2M情况下,将系统速率全面升级至3M,预算增加不意外,而这甚至是在柯市府任内就已拍板定案的决策。

柯文哲市长任内,一向夸耀自己「省钱达人」、「控制预算」的成果。然从此案来看,柯文哲的「省钱」却未必站得住脚。柯市府仅以少量监视器传输品质,便确认不需要将速率全部升级为3M、监视器升级为2M,结果造成系统升级无法一次到位,徒增管理与采购复杂度。而犯罪侦防又是「只怕万一」,不能持侥幸心态,当然系统愈新,侦防效果愈好。柯文哲为了省钱,却忽略系统建置初衷,已是本末倒置。

柯文哲与议会乃至蒋市府的分歧,无关「谁贪污」,而是政策目的优先顺序不同所致。近日又传出柯文哲曾在二○一六年市府廉政会决议「暂不立案调查台智光案」;二○一七年在台智光费率审议会「五分钟通过七十多案」,其中就包括市警局监视系统案。对台智光砍价的,反而是蒋市府。对照柯文哲加码指控「多出的九千万就是回扣」,只能说是荒谬绝伦。

在失去台北市长舞台、总统大选又败选后,柯文哲隐然已有「声量危机」。政治口水可以拚声量,但不论胜败,可确定的是,正为立院蓝白合作所苦的民进党,应十分乐见此番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