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鸿庆快评》防疫不力,国家赔偿
中央自己不做事,也不让别人有事做。从法律的角度看,政府有权力垄断防疫资源吗?在防疫上的怠惰不作为,导致人民生命、财产、自由的损失,难道不用负起责任?图为总统蔡英文、行政院长苏贞昌和卫福部长陈时中。(图为中时资料照/指挥中心提供)
现在看新闻,都要揉揉眼睛,不会这么夸张吧?上则是单日21名确诊病例死亡;下则是指挥中心禁止民间或地方自购疫苗,一切疫苗都要由指挥中心「统筹采购」。
批评的声音很多,中央自己不做事,也不让别人有事做。从法律的角度看,政府有权力垄断防疫资源吗?在防疫上的怠惰不作为,导致人民生命、财产、自由的损失,难道不用负起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卫福部去年让东洋代理3000万剂BNT疫苗破局,导致现在疫情爆发,确诊者死亡,劳工失去工作,人民被限制自由,这样的因果关系是成立的。若政府在购买疫苗一事有「怠于执行职务」,那显然是该当国赔的要件。
相信未来一定会有民众,向政府请求国家赔偿,那么购买疫苗的幕后过程,指挥中心就必须在法庭上一一交代清楚。有没有扯后腿的「吴委员」;为什么东洋报3000万剂指挥中心只愿买200万剂;是不是为了维持国产疫苗厂商的利润,蓄意减少对国际疫苗的采购,都会一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