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提「媒體議價法」應提撥專款改善媒體勞動條件

民进党林宜瑾提「媒体议价法」,主张应提拨专款改善媒体劳动条件。图/林宜瑾办公室提供

媒体议价议题在国内已讨论三年,却只闻楼梯响,始终不见行政院提出版本。民进党立委林宜瑾在国会新会期,率先提出「数位新闻发展与民主韧性法」草案,已付委审查,当中明定,新闻媒体业经议价获分润者,应提拨一定比例专款专用于改善新闻媒体工作者劳动条件。林宜瑾也呼吁,行政院应尽快提出院版条文,才能够和各立委版本进行实质讨论。

林宜瑾表示,她在去年5月就提出「数位新闻发展与民主韧性法」草案,历经9个月的等待与届期不连续,本会期又再度提案。她所提出的版本中,除了明定媒体议价协商机制外,亦要求设立数位发展暨民主韧性基金,若能成立基金,并透过具独立性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将得以协助公共、独立与商业媒体运作,盼借此提升新闻品质。

林宜瑾所提的「数位新闻发展与民主韧性法」草案第十八条明定,新闻媒体业经议价、调解或仲裁而获分润者,应提拨一定比例专款专用于改善新闻媒体工作者之劳动条件,以符合本法为健全新闻内容产制环境之要旨。

该条文立法说明指出,我国新闻工作者劳动条件长期欠缺保障,「2020 年台湾新闻记者权利调查」报告中指出,媒体工作者过去一年在工作中感受到的威胁来源前三项是「来自媒体老板的压力」、「工作不稳定性」、「来自政府机关的压力」,所占百分比分别为 30.1%、25.3%、23.8%。故明定新闻媒体业经议价而获分润者,应提拨一定比例专款专用于改善新闻媒体工作者之劳动条件。

林宜瑾说,世界的脚步持续前进,印尼总统已签署法令要求数位平台应付费才能使用媒体内容,台湾也应跟上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