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提党政军条款释宪 乐观其成

校园权利保障与传播自由」学术研讨会30日举行,举会学者专家包括师范大学校长吴正己(中)、前司法大法官陈新民(左)、前NCC委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翁晓玲(右)等人。图/林淑

前司法院大法官陈新民30日出席一场论坛时表示,党政军退出媒体若沦为口号治国是万万不可,国内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蔡英文总统两年前引进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有关的宪法诉讼法制度人民对于任何受到司法公权力判决,认为违宪都可以提起释宪,由大法官释宪来对人民的权利进行救济

他也主张业者如对党政军条款提起释宪的话,有机会让大法官对健全台湾媒体产业及保障人民通讯自由尽一份心力,他也乐观其成。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主办、台湾教育法学会协办「校园权利保障与传播自由」学术研讨会30日举行,师范大学校长吴正己亲自出席,与会学者专家包括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陈弘益、辅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黄仁俊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张永明、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博士林家旸、前NCC委员翁晓玲、何吉森等,就现行党政军条款提出看法。

陈新民表示,德国联邦宪法三次判决,对于党政军最严格以2.5%持股限制,台湾党政军条款1股都不行、已不符合比例原则;持股上限2.5%也好、5%也好、或实质控制论也好,「1股都不行」就是一粒老鼠屎毁掉一锅粥,绝对百分之百违反宪法比例原则。

陈新民强调,立法者一定要想出一个妥当方法,如果想不出来,只有走开放一条路。对于媒体询问,是否鼓励业者提释宪案?他强调,在民主国家,人民只要对自己权利抗争,大法官就要提供保障,引进宪法诉讼法就是鼓励人民可透过大法官释宪来对自己权利做救济。

张永明认为,当初完成党政军条款的程序,是立院透过党团协商,以协商解决争议并做为立法基础,是蛮有问题的。翁晓玲表示,目前时空背景已与2003年制定党政军条款时大不相同,台湾是言论自由市场,有关党政党投资媒体,她采比较开放态度,党政军退出媒体不符时代潮流也阻碍汇流产业发展

何吉森认为,今年初NCC已决定修改党政军条款,到现在还推不动,他认为仍应回立院解决,大法官解释也是方法,但眼前解决方式仍在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