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党政军条款 学者吁加快

国内法学与传播学界学者7日举办「通讯传播事业营业自由与著作权保障」学术研讨会, 针对「党政军条款」,辅仁大学学士后法律学系助理教授黄仁俊表示,党政军条款在2003年立法实施当时,是以党国威权时代的党政军退出三台为主要规范目的,目前时空背景已经改变,现行1股都不行、且裁罚广电业者等规定,已导致纬来、中华电信、台数科等业者受到处罚,2022年1月宪法诉讼法已正式上路,这次研讨会特别探讨宪法诉讼法「裁判宪法审查」与广电三法「党政军条款」的相遇,意在聚焦在党政军条款违宪、及提起裁判宪法审查的可行性。

政治大学法律院教授詹镇荣表示,108年后多起违反党政军条款的诉讼案,行政法院都予撤销,表示行政法院站在业者这一方,更凸显现行党政军条款有修改的空间,问题在NCC目前依然无法迅速针对党政军条款修法,让业者十分无奈。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胡博砚认为,党政军条款放在现今环境,其必要性已是过去式,现行有线广播电视法规范对象很有问题,党政人员不能买卖系统台或媒体的股票,但现行法规却对这些行为无法可管,导致产业界发生诸多并购、股权转换问题,最后反而让媒体市场无法正常运作。

台北教育大学教育经营与管理学系助理教授吕理翔表示,党政军条款好像神主牌,大家都觉得党政军条款必需修改,却至今无法修法,各界希望大法官释宪,但大法官真能推动这个神祖牌吗?是有疑问的。